在勞務、專業服務類的標案裡,決定勝負的往往不是價格,而是一份服務建議書(也常稱企劃書)。同樣的預算,寫得緊扣需求、讓評審一眼看懂的建議書就能拿高分。這篇把「怎麼寫才會得標」講清楚。
動筆前先搞懂 3 件事
誰在評
依採購法第 94 條,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以上採購評選委員會,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怎麼評
依第 56 條,就招標文件所列評審標準綜合評選,價格得為單獨評分項目,綜合評選不得逾三次。
寫給配分看
評審是照評選項目與配分給分,配分高的段落寫得單薄,等於把分數讓給對手。
什麼案子要寫服務建議書?
並非每個標案都要寫。採最有利標、或經公開評選的案子,機關會請廠商提出服務建議書,交由採購評選委員會逐項評分。值得注意的是,依採購法第 52 條,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社會福利服務或文化創意服務,以不訂底價之最有利標為原則——這正是資訊、設計、行銷、研究委辦類標案幾乎都要寫企劃書的原因。想確認案子是不是這一類,先看決標原則,不確定差異可參考 最低標 vs 最有利標。
得標的關鍵:緊扣需求書與配分
很多廠商把建議書寫成公司簡介或範本套用,這是最大的誤區。評審手上有一張評選項目與配分表(載明在招標文件裡),他們是照著項目給分的。所以動筆前,一定要做兩件事:
- 1拆解需求書:把機關「要什麼」逐條列出,確保你的建議書每一項都有回應,不遺漏。
- 2對照配分表:哪一項配分高,就把篇幅與心力放在哪裡。配分高的段落寫得單薄,等於把分數讓給對手。
評選是怎麼進行的?
依第 56 條,機關應依招標文件所規定的評審標準,就廠商投標標的的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作序位或計數的綜合評選。這裡有兩個實務上常被誤解的重點:
- 價格不是不重要:價格得作為單獨的評選項目,也可能在不訂底價的情形下納入綜合評比。「最有利標=價格不重要」是誤解。
- 評選次數有限:綜合評選不得逾三次。若評選結果無法評定最有利標,機關得依招標文件規定的協商措施辦理,經協商後再重新評選。
服務建議書的五大結構
從需求到預算,一步步鋪陳
- 1
① 了解需求
用你的話重述機關的目標與痛點,證明你真的讀懂需求書。開頭就讓評審覺得「這家懂我們要什麼」。
- 2
② 執行方法
核心中的核心。說明你打算怎麼做、用什麼方法與工具、分幾個階段、產出什麼成果,要具體到讓人相信做得到。
- 3
③ 團隊與實績
列出專案成員的角色、專長與投入,搭配相關的過往實績。實績要挑與本案性質相近的,並具體寫出成果。
- 4
④ 時程規劃
用甘特圖或里程碑呈現各階段起訖與交付時點,讓評審看到你對進度的掌握,也對應契約的履約期限。
- 5
⑤ 預算配置
在預算範圍內合理分配各項成本,說明錢花在哪、為何值得。合理透明比一味壓低更能取信評審。
讓評審一眼看懂:編排與呈現
評審一場要看好幾家,沒時間逐字細讀。結構清楚、重點前置的建議書才吃香:善用標題、圖表、流程圖把方法視覺化;重要結論放段落開頭;用機關需求書的用語與章節順序來組織,讓評審對照起來毫不費力。備標的其他文件與清單,可一併參考 投標文件清單。
現場簡報怎麼準備?
經評選的案子多半安排簡報及詢答,這是拉開差距的關鍵時刻。幾個要點:
- 時間內講完重點:簡報有時限,先講方法與亮點,別把時間耗在公司沿革。
- 由實際負責人上場:讓真正要執行的人簡報,回答詢答時更有說服力。
- 預想委員會問什麼:把可能被質疑的可行性、風險、人力先想好答案,詢答時對答如流就是加分。
- 簡報與建議書一致:口頭說的和書面寫的不能打架,否則反而顯得沒準備。
- 別承諾做不到的事:簡報內容可能被納入契約要求,開了口就要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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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服務建議書有沒有字數或頁數限制?
多數招標文件會規定頁數、字級或格式,務必依規定辦理,超出可能不予評分或被扣分。與其塞滿頁數,不如在限制內把重點寫精、寫具體。
Q價格在最有利標裡還重要嗎?
重要。依採購法第 56 條,價格得為評選項目之一,或作為單獨評分項目;公告金額以上的專業服務等採購則以不訂底價之最有利標為原則。方案品質夠好,價格不必是最低也可能得標,但不能當成價格完全不重要,詳見 最低標 vs 最有利標。
Q評選一定會有簡報嗎?
不一定。是否辦理簡報及詢答、時間多長、由誰出席,都依該案招標文件與評選須知規定,投標前先確認並排入行程。
Q沒有大型實績的小公司,建議書還有機會嗎?
有。實績重質不重量,挑性質相近、成果具體的案例,加上扎實可行的執行方法與投入的團隊,一樣能打動評審。把有限的實績講深、講透,比列一堆不相關的更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