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1.如為公司或行號,需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為公司或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應包含「I3 資訊服務業」 2. 消防安檢合格證明:檢附教學場所最近一期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或查核合格之申報備查公文。